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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返本销售是否违法?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5 13:50)    点击:24

返本销售,通常做法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出售给购买人,购买人一次性支付给开发企业全部购房价款;开发企业陆续或在若干年后将购房者支付给开发企业的房价款全部返还给购房者。

网友咨询:

房地产返本销售是否违法?

律师解答:

返本销售违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因此返本销售协议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律师解析:

返本销售容易出现因兑现不了承诺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对于购房者来说,往往存在较大的风险。从实际情况看,大多数房地产建设企业确定的返本年限和包租期限与回报率都是不合理的,而且销售价格都偏高,返本、包租只是促销手段,且往往带有一定欺骗性,因此法律全面禁止返本销售和售后包租。

开发企业进行“返本销售”有非法融资的嫌疑,一方面不利于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监管,同时对于购房者来说,最大的风险就是开发企业的返本承诺往往得不到兑现。若干年后企业或者破产倒闭,或者钱款被卷走,或者企业无力履行返本义务。而购房者得到的往往是质次价高的商品房,或者是遥遥无期的“期房”。房屋所有人必须获得产权后,才可以对其所拥有的房屋行使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期房时期,开发商承诺售后代为包租是超前行为,既没有权利,也不合法。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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