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了该怎么向公司索取赔偿金?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6 14:26) 点击:19 |
现实中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一旦职工遭遇工伤,其所在单位不仅不积极施救,为职工认定工伤并给予相应待遇,相反,他们千方百计规避劳动关系,并以种种借口逃避、降低职工工伤待遇。这种情况下,职工及其亲属要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 网友咨询: 受工伤了该怎么向公司索取赔偿金? 律师解答: 受工伤了向公司索取赔偿金包括以下: 1、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额即可; 2、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伤赔偿费用; 3、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安排劳动仲裁裁决,要求单位赔偿;劳动仲裁是: (1)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2)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4、在仲裁后仍然不支付的,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解析: 发生工伤后,如果工伤所在用人单位负责人不予申请人工伤认定,并拒绝赔偿。工伤职工可以再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相关鉴定。在确定相关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后,用人单位仍拒绝协商,拒绝赔偿。劳动者可以依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提起工伤赔偿的仲裁,如相关赔偿诉请被仲裁委或者法院支持后,工伤老板仍拒绝赔偿。劳动者可凭法律裁决或者判决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工伤职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后,该用人单位有赔偿能力而仍拒绝赔偿的话,劳动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其纳入不良征信记录,并将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对其所在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惩戒。如果因拒不履行判决给工伤职工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伤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或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追究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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