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6 14:23) 点击:17 |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友咨询: 劳动争议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是多久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仲裁之后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只有15天,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如果直接提起诉讼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律师解析: 关于诉讼时效的终止和中断,分析如下: 1、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包括向用人单位或上级机关申诉、向对方发律师函等方式。职工对于用人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重新答复不服而申请仲裁的,重新答复的时间应视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2、已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向企业向相关部门请求调解、诉讼。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诉讼申诉时效中止,相关部门在三十日内结束调解,即中止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结束调解之日起,当事人的申诉时效继续计算。调解超过三十日的,申诉时效从三十日之后的第一天继续计算。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即对方承诺在某一时间履行义务等,要搜集能够证明对方承诺的证据,例如可以通过录音取证。 4、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 5、撤诉案件的时效起算时间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当事人就同一诉讼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人民法院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诉讼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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