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6 13:57)    点击:22

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网友咨询: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

律师解答:

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撤销前是有效的,被撤销后自始无效。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裁决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的,按变更后裁决履行,如果被撤销,那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自始无效。是否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律师解析:

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毓律师提供“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毓律师,王毓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毓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764350606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毓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通化律师 | 通化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毓律师主页,您是第682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