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合同只有部分履行可以撤销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6 11:58)    点击:21

只要具有我国法律规定的,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的,就属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依法请求撤销合同。

网友咨询:

合同只有部分履行可以撤销吗?

律师解答:

合同部分履行只要存在可撤销事由的,就可以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和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风险承担显然不合理的合同,都可称之为显失公平的合同。

律师解析:

合同撤销,可直接向对方作出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对方不提出异议,则就可产生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果对方不同意而双方产生纠纷,则撤销权的权利人只能申请仲裁机构或法院裁决撤销该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毓律师提供“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毓律师,王毓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毓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764350606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毓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通化律师 | 通化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毓律师主页,您是第682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