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受理事故案件后可以撤销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1 16:27) 点击:18 |
交警受理后可以撤销,撤销的方式是相关部门制作撤案侦查报告属,上报上一级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即可。 网友咨询: 交警受理事故案件后可以撤销吗?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报案后是否可以撤销,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如果存在违法行为需要处罚的,不得撤销,交警仍应予以处罚。 2、交通事故中如果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清楚无争议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交警立案后,撤销案件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但是如果涉案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对于刑事案件,受害人只有报案的权力,没有申请撤案的权利。双方达到赔偿协议的,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司法机关依职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出移送不移送、起诉不起诉决定。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赔偿处理程序如下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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